机构编制工作简报2011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11-01-20 文章来源:

江 阴 市 机 构 编 制 工 作

 

 

(第2期)

江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1210

 优化机构设置  提升服务水平

——我市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全市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部署以来,我市各级坚持把推进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加速区域城市化发展、深化幸福江阴建设的根本大事,认识高度统一,组织坚强有力,方案明确具体,运作稳妥规范,街道机构改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截止20111月,圆满完成了澄江、城东、云亭、南闸、夏港和申港6个街道的机构改革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领导,精心准备求实效。市委、市政府对此次街道机构改革高度重视,将部署实施街道机构改革作为市镇两级机构改革的后续和2010年 底的重点工作内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街道机构改革作出要求,并亲自审核改革方案。专门成立了由朱民阳书记、王锡南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 蔡叶明部长、封晓春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为主要成员的市街道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各街道也相应成立了街 道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的工作班子,形成了上下一致、协调高效的组织体系。坚持超前谋划、及早筹备,在乡镇机构 改革准备的同时,就开始了街道机构改革的前期工作。通过借鉴外地改革经验、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多次修改完善改革方案,统一答复口径,出台 的《江阴市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上级改革要求,又充分结合江阴实际。20101211,我市召开全市街道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正式启动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因地制宜,创新思路谋突破。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街道机构改革重点强化了五个方面的工作。科学设置机构,坚持“大办制”要求,综合办公室按“四办一所”设置(澄江街道“八办一所”),街道事业单位按“三中心两所”(澄江街道“三中心四所两站”、城东街道“两中心两所”)设置。优化编制分配,按照街道人口、地域面积和财政收入三要素,分档次重新核定各街道编制总数,确保重新核定后的机关事业总编制不超,现有人员得到妥善安排。合理核定职数,针对新方案实施后中层职数较以前减少的实际情况,明确各街道可按行政编制数的10%设置综合办公室主任助理(享受副股级),解决了职数减少和中层断层的矛盾。同时要求街道领导兼任综合办公室主任,减少了管理层次。理清权责关系,明确行政机关管宏观、管政策,事业单位管执行、管操作、管服务,允许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统筹安排使用,公务员可到事业单位兼任领导职务,但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在街道机关任职。清理规范用工,对街属编外用工实行一次性清退,对清退确有困难暂时留用的人员数额控制在镇行政、事业编制总数的10%内。对后勤保障事务工作各街道均积极采取服务外包、劳务派遣等方式,走社会化服务的路子。

三、严格程序,强化督导抓落实。 我市街道机构改革分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逐步推进。在《江阴市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总体架构下,以人为本、有情操作,重点做 好政策方案的公开公布、人员思想引导、合理定职定岗、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在街道机构改革过程中,职能部门及时跟进,实行全程动 态督导。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专题汇报等形式,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街道机构改革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掌握改革进度。为严格执行纪律,市纪委、组织部、编办、 人社局、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要求每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服从组织安排,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经和保密等纪律规定。1月中下旬,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对6个街道的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验收。从整个检查验收的情况来看,各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已经实施到位,实现了机构设置到位、人员定岗定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到位的目标,新的机构已逐步进入良好运行轨道。

此次街道机构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通过明确街道定位,夯实基层政权基础。 通过此次机构改革,简政放权,增强了街道公共服务职能。各街道通过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增挂“便民服务中心”牌子,将面向群众的审批事项、服务项目、科技 推广、信息咨询等集中在一起,实施集中办公、统一受理,给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服务。通过公开服务承诺,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了以市行政服 务中心为龙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延伸的三级便民服务的快速通道。这对加强我市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大办制”模式对街道机构设置进行了优化整合,模式由原来的条线分工变成按照扁平管理结构,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既规范统一,又科学合理,从而有效解决了条块分割过细、力量配备分散、忙闲分布不均、责任轻重不一的矛盾,使人力资源得到合理分配,义务和责任得到明显强化,工作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三是通过精简清理规范,有效控制行政成本。通过此次改革,街道机构和人员编制得到了大幅“瘦身”。行政编制总量由2001年市县乡机构改革后核定的250名精简为225名,减少25名;事业编制总量由2001年街道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前的459名精简为257名,减少202名。另外,街道畜牧兽医站由2001年机构改革前的50名精简为28名,减少22名。编外用工清理情况:共清理编外用工39名。改革后减少了财政供养人数,节约了街道财政开支,减轻了财政负担。

我市街道机构改革工作现已顺利结束,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新的街道行政管理体制还待进一步检验完善,街道的综合配套改革依然任重道远。各街道要在新的体制框架下,不断探索街道机构运行机制,转变街道机构管理职能,提升街道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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