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事业单位改革系列解读之五·改革前景
发布时间:2012-05-02 文章来源:

 事业单位改革最大特点是重回公益性 政府也应转型
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分类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专家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事业单位改革最大的特点是重回公益性,要使其形成公共服务体系,政府也应转型为服务型政府。
   
《指导意见》提出,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对于这一阶段性目标的实现,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持乐观态度。他认为,彼时的事业单位“公益性目标会更加明确,提供的专业性的公益服务质量会有所提高”。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事业单位将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事实上,从1995年全国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会议算起,事业单位改革已进行了10多年时间,可惜进展缓慢,收效甚微。迟福林分析认为,改革阻力主要存在于三个方面:“一是观念,事业单位都是和党政机关划在一起的,行政化特色特别突出,现在要去行政化,重新回归公益性;二是利益调整,改革涉及3000多万人的利益,要让他们总体利益不受损,对未来有比较好的预期;三是政府转型,政府如果把事业单位仅仅看成是自己的附属物,政府不转型,要事业单位形成公共服务体系就很困难。”
   
此次的事业单位改革部署与以往有所不同。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认为,《指导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最早参与到《指导意见》制定工作中的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政府管理研究所所长朱光明在接受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改革主要有两大突破:一是明确了分类改革,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这是最大的亮点”;二是制度的设计比较完善,除《指导意见》外,还出台了9个配套文件,“政策上的准备最好”。
   
“把民间企业的一些管理机制,引进到公共机构中来,重新界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的关系,把过去政府和事业单位之间的隶属关系,改变成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契约关系,这与国际上改革的方向大体上是一致的。”朱光明说。中央编办等部门负责人之前也表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改革不是简单地减人、减机构、甩包袱,更不是把事业单位搞小变弱。
   
当然,事业单位改革也与此前一样艰难。朱光明直言,改革非常复杂,后续的改革推行会遇到较大的困难,“风险很大”。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毛寿龙教授则对人民网记者说,改革是否有成效,还得看政府的决心。
   
《指导意见》于20113月出台,至今已施行一年有余。“目前还无法评价其效果,不过社会很欢迎。以前教育、医疗费用太高,改革使公益性突出进而降低社会负担,能够逐步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迟福林说。
   
事业单位正逐步回归“公益角色”,必然要求对行使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两类事业单位进行改造和调整。当下,不少大学毕业生仍然把事业单位的工作看作是“铁饭碗”,一心想吃“体制饭”。毛寿龙告诫说,“事业单位不是‘铁饭碗’,不是养老的地方。”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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