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31日全省第二次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以来,兴化市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推进力度,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相继出台了《兴化市戴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兴化市戴南镇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首批下放权限,拿出多项扶持政策,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主要做法是:
一、明确首批下放权限,增强戴南镇内生动力
按照权责一致,能放则放的原则,兴化市从有利于戴南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有利于社会综合管理、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角度出发,充分赋予戴南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为确保下放的权限无缝对接,兴化市在多次征求部门、戴南镇的意见基础上,确立了分期分批下放权限的总体思路,对原先梳理的2400多项市级机关部门的行政权限,逐条过堂,逐项对接。对能够下放、戴南镇能够承接的,尽量下放;暂时不具备下放或承接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分期分批下放,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9月1日,经兴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首批下放戴南镇的权限共289项,主要涉及住建、环保、商务、农业、卫生、科技等27个部门。兴化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所有下放、委托的执法类权限全部进入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局代表戴南镇政府行使相关综合行政执法职能;所有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进入戴南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目前,兴化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抓好综合执法局和便民服务中心的组建和运转,并指导戴南镇平稳承接履行好下放的权限,确保实现无缝对接,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驱动戴南镇提速发展
政策扶持是戴南镇提速发展的“催化剂”,也是此次改革试点的重要之举。根据改革试点的任务要求,兴化市研究制定了具体的配套政策,在财力、土地、人才、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对戴南镇的扶持力度。特别在财力、土地等方面,实行量化扶持,尽力倾斜。如,财力方面:兴化市系省财政转移支付县,财政收入不高,经济基础薄弱,而戴南镇又是兴化市经济重镇,镇级财政收入约占全市财政收入1/3,但为了支持驱动戴南镇加快发展,兴化市调整了市镇财政分配管理体制,加大戴南镇财力留成比例,将原来的“以上年一般预算收入和定额上缴为基数,对新增一般预算收入25%以内部分,市镇按8:2结算分成,对新增一般预算收入25%以外部分,市镇按2:8结算分成。”调整为“以2011年一般预算收入和财力实绩为基数,从2012年开始三年内增长的一般预算收入形成的地方财力市镇按5:5分成。”同时,对戴南镇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市镇2:8分成。土地方面:优先给予用地指标。在省下达兴化市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内,优先向戴南镇倾斜,确保不少于全市计划指标的1/4。同时,兴化市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服务支持戴南镇重点项目,优先申报省点供和单独选址。坚持节约集约优先,支持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戴南镇人员配备
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离不开人员配备的优化组合。为此,兴化市努力创新戴南镇人员配置方式,坚持科学定岗定员,充分发挥人员配置的最大效用。着力配强党政领导班子。将戴南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高配,明确为副处职。优化建立选拔任用机制。内设机构“一办七局一中心”的正副职人员,采取市级机关部门选派、戴南镇内部竞选、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等方式配备。探索试行灵活用工方式。打破人员身份限制,将戴南镇原有的行政、事业人员在身份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根据工作需要,技术性较强的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后勤服务岗位面向社会实行市场化运作。同时,为进一步提升上岗人员素质,确保戴南镇顺利承接下放权限,兴化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双向交流方式,强化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一方面,要求戴南镇根据职能机构运转的需要,选调精干人员分期分批至市级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跟班学习,掌握工作流程,熟悉业务知识;另一方面,选派市相关部门业务能力强、素质水平高的工作人员进驻戴南镇,带班指导,保证机构先行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