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1 文章来源: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靖江园区党委、管委会,市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统称“登记法规”),以及省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苏事登〔2011〕3号),我市2013年度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即将展开。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到2014年3月31日的事业单位。

二、年检时间

2013年度事业单位年检时间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逾期未申报年检的事业单位,其法人证书自动废止。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送年检的事业单位,应于2014年3月20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递交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的《事业单位延期年检申请》(见附件1),逾期将不再补办年检手续。

三、年检内容

包括事业单位2013年度执行《条例》的情况,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印章、挂牌)是否与核准登记的一致;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是否一致;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有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行为;核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与实际负责人一致;开办资金变化情况,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单位净资产是否等于或大于开办资金数额,是否继续具备与承担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是否继续有效;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经费收支情况、奖惩情况、违约和社会投诉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纳税情况、接受捐赠情况等。

四、年检方式

我市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均通过登记管理网站“事业单位在线”(http//sy.china.cn)进行。事业单位依照登记法规和本通知的要求,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运行光盘连接因特网,填写年度报告书,将申报年检的相关材料以“直接上传”的方式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并根据回复信息提示,报送年检纸质材料。

五、年检要求

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登记法规的规定,督促好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年检及各项登记管理工作。对各事业单位一年来开展的活动情况进行初审,核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填报项目,并在《年度报告书》“举办单位意见” 栏内盖上主管部门印章。

2、年检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三份),并在《事业单

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封面上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3)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3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加盖单位印章和有关人员签章)。

(4)相关的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

(5)提交的其他辅助材料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

事业单位在网上提交年检申请后,应及时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查阅回复信息,收到退回修改信息后,按要求修改或补充年检材料后再次提交,收到复核通知后,即可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纸质材料复核、年检。

3、年检地点:江阴市机关大楼0433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集中公开部分公益类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各事业单位法人必须依法公开年检有关信息。我办将在2013年度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结束后,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除涉密事项外),依法实行信息公开,落实人民群众对事业单位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此次年检决定将以下事业单位作为我市首批试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试点单位:

教育类

(一)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含实验学校)、高中教育学校(包括含高中教育的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

(二)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成人职业教育学校。

(三)高等教育学校——职业技术学院。

医疗类

(一)市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

(二)镇、街道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试点单位在年检时请另外提交《江阴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表》(含电子文本、纸质材料)(见附件2),公开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内容将集中在江阴市机构编制网站上刊载。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对申报的年度报告要认真重视、实事求是,要严格把关。对公开后的情况反映,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2、事业单位要依法申报年检,举办单位做好有关工作配合。根据规定,超过有效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为保证业务正常开展,事业单位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即3月31日前按要求申报年检。超过规定时间未申报年检或因申报材料不合格未被受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不再受理其年检申报,并依法进行处理。为保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各事业单位应尽早安排网上申报年检材料的时间,尽量避开3月份年检高峰期。各举办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事业单位按时上报年检材料,保证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对有特殊需要或事业单位相对集中的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可提供预约上门服务,集中办理年检。

年检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办联系,电话:86860433。如要获得更详细信息,或需要了解事业单位登记其他事宜,可以登录我办网站(江阴市机构编制网http://jybb.jiangyin.gov.cn/index.shtml)查询,有关表格也可登录该网站首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附件:1.事业单位延期年检申请

        2.江阴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表

       

 

二○一四年二月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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