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5 文章来源:

 

 

澄编办〔2014〕13号

 

 

 

关于申报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

用编计划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靖江园区党委、管委会,市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机构编制管理,有计划合理使用编制,提高编制使用效益,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现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度申报编制使用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镇(街道)、各开放园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上述各单位符合申报原则使用编制补充科级以下编内工作人员,包括调入、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政策性安置、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可申报用编计划。

三、申报原则

(一)依法用编原则。各单位使用编制补充科级以下编内工作人员,须事先提出用编计划,经市编办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严格行政编制、后勤服务人员编制、事业编制的使用管理,严禁相互借用、混用和挪用。

(二)规范申报原则。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用编计划申报,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消化超编后方可申报用编计划,满编单位先出后进有空编后方可申报用编计划。空编相对较多的机关事业单位要计划使用编制,梯次增补工作人员。在招录用编计划申报中,医技人员在“退一进一、教师在退二进一 的标准内申报,公安系统招录用编计划按省编办有关规定从紧申报,其他单位有空编且年度有自然减员的,方可提出招录用编计划,且计划数不得超过自然减员数。

(三)优先用编原则。各单位用编计划管理,要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同时用编计划要优先保障军转干部等政策性安置、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急需岗位的需求。

四、申报程序

(一)计划申报。各单位根据本年度的工作计划、事业发展需要和编制情况盘考虑,申报全年用编计划,填报《江阴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用编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于42日前报送市编办综合科(联系人:赵蓓蓓,联系电话:86860435,表格可登录市编办门户网站“表格下载 栏下载,网址http://jybb.jiangyin.gov.cn/。对未申报或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作年度无用编计划,年度一律不予办理该单位工作人员进编手续。

(二)计划调整。用编计划一次性申报和核准,核准后一般不作调整,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追加编制使用计划的,由单位向市编办提出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三)计划下达。市编办根据各单位年度用编计划申报情况,及时做好沟通、调研和核实工作,并结合编制余缺、岗位设置、自然减员、工作需要等因素,研究提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用编总体计划。经核准后,市编办以书面形式将年度用编指标下达至各单位,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计划使用。各单位凭市编办下达的年度用编指标办理人员录用、调配等事宜,仅限当年有效,不得跨年度使用。各单位无论以何种渠道和形式补充科级以下工作人员需使用编制的,都要纳入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范围,严禁无计划或超计划进人。

五、工作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年度用编计划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前瞻性、统筹性和规范性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控制编制使用,认真对待用编计划申报工作,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用编计划的申报与执行。

 

附件:江阴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用编计划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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