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土系统推进审管分离 审批“一站式” 监管“立体式”
发布时间:2014-12-30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过去基于机构、职能设置等原因,国土资源系统审批和管理职责界限相对模糊,造成了“重审批轻管理”和“以审代管”的问题。近年来,广西国土资源系统积极探索和推行审批制度改革,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国土资源系统逐步建立“集中审批、审管分离”新机制。

  把审批职能从各职能处室中“剥离”出来,成立专门的审批机构,是改革的切入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肖建刚认为,实行审管分离,就是要理顺“审”和“管”的关系,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服务水平。

  审批事项集中办,各业务科室以监管为主业

  2012年10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行政审批办正式运行,实现了人员、事项、职能的集中;原来既负责行业监管又履行审批职能的业务处室,其工作重心转向宏观管理范畴,实现了“审”和“管”的分离。到2013年底,广西全区14个市国土资源局审管分离改革基本完成。作为率先推行审管分离的市级单位,百色市国土资源局由审批办直接受理的审批服务事项达27项,原来掌握审批职权的各业务科室工作重心转向政策研究、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

  如何更好发挥审批办的作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实行审批窗口“首席代表制”,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厅领导签批外,一般事项均由坐镇窗口的“首席代表”现场审核办理。在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以往各项审批业务免不了在不同科室之间流转,繁琐的流程影响了办事效率。经过对审批办充分授权后,受理、审核、发件各个环节都集中在审批办,办理环节少了,效率自然提高了。

  两年多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近100%。

  建十大信息化系统,防控审批权运行风险

  审批权下放了,如何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建立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综合审批等10大分系统和电子政务、综合监管、公共服务三大平台,对土地、矿产“批、供、用、补、查”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管,减少了审批的自由裁量权,为全程网上审批和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

  与此同时,广西国土资源系统还采取案卷抽查、网上检查、专题检查等方式,并通过纪检组的专门监督,形成对权力运行监督制衡的新机制。驻厅纪检监察室对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国土资源窗口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进一步防控廉政风险。

  如今,审管分离改革已全面推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同时开展加快审批集中统一行动,力争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地用矿报批任务。目前,该厅探矿权审批已由40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20个,用地预审由20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10个,地质灾害备案由12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6个。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