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5-03-26 文章来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及有关配套措施,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三)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事项;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各镇(街道)、开放园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研究提出市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领导职数核定、编制分配方案;按权限审核、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内(下)设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管理市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中层职数。

(五)按权限负责审核、报批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副局(科)级及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变更规格,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事业单位的设立、分设等机构编制事项。

(六)审核、审批全市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编制结构、经费渠道形式等事项;参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界定工作,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

(七)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按权限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依法在划定的代码区段内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的赋予、变更、注销。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专用中文域名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的注册审核工作。

(八)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负责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单位、人员编制状况。牵头并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工指标的审核、报批工作,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控制约束机制。

(九)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五方联审”,具体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机制;负责办理机构编制举报、投诉事项,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

(十)负责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机构编制配置情况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和事业机构运行体制机制的研究和评估工作。

(十一)开展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和理论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订工作;承办报送市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责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修改工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机构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和抓手,大力简政放权,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综合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改革,加大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力度,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努力在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上有新进展,在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上有新突破,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有新成效,在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上有新作为,为全面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阴提供良好的行政体制保障和优质的机构编制服务。

(一)统筹深化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1、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线,按照大部门制改革要求,优化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按照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逐步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分散问题,努力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稳妥做好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工作,完成机构改革涉及的卫生、计生等机构的整合和相关部门职责的调整工作。进一步充实市场监管、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方面和基层一线的人员力量。按照上级部署,配合相关部门搞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做好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登记职责的归并和机构调整工作。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探索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贯彻市场监管的属地管理要求,清理和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强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压缩市场监管部门20%的机关人员编制,充实到基层一线。探索乡镇(街道)实行综合执法的有效途径。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3推动工商质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完成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和实际运转工作,加快推进江阴市食品安全监测中心实体运作步伐。同时,加大市场监管工作力度,强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把监管触角延伸到乡镇(社区)。

4、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抓好综合执法局和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上级关于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推动第二批权力事项的赋权工作,帮助试点镇及时做好下放权限的承接和运转工作,进一步增强我市徐霞客镇的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系统总结改革试点的经验,加强制度建设。根据省部署要求,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培育小城市和建设现代基层政府为主要目标,按照发展实力强、就业创业广、创新成果多、生态环境好、文明治理佳的标准,适时扩大试点。

5、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放权搞活公益类事业单位,协调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配套改革。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方案,推动和指导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立理事会,拟定事业单位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配合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法人自主权,探索医联体内部卫生人才编制管理新机制。按照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分类聘用、同岗同酬的思路,探索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对事业单位的监管水平。完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优化行政审批,扎实推进简政放权

1、深化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继续推动相关部门实施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切实做到审批事项进驻落实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逐步实现市级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100%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市级所有行政审批事项100%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市各相关部门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100%授权到位。

2、推行并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按照职权法定、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照上级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目录,对我市所有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核实,完成本级政府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按照权责匹配要求,在编制市级政府权力清单的同时,同步推进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对照上级政府责任清单中部门职责、职责边界、公共服务、对应行政权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涉及中介服务项目及盖章、收费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制度架构。通过编制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切实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3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法律、市场和技术手段强化平时监管,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科学、规范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

4、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管理。会同人社、经信、财政、物价、民政等部门,对现有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进行全面清理,着力解决中介评估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走过场、垄断性强等突出问题,能取消的取消,确需保留的要按标准和要求全面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办法,建立中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实施审批后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网上、网下中介超市,打破部门行政垄断和地区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规范运行、专业高效、诚信守法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

5、加强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成一办三中心体系建设,实现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的一体化管理。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努力将一办三中心建成政务资源集聚、政务信息共享、流程柔性再造、权力运行公开、民生诉求响应、公共资源交易的政务服务平台。强化镇村(社)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市镇村(社)三级政务体系,努力从单一的审批服务向集审批服务、便民服务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公共服务转型。健全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将政府热线纳入政务服务统一管理,依托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加快市级各类公共服务热线的整合、融合、联合,将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建成党委、政府倾听百姓诉求和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充分发挥畅民意、察民情、务民需、树公信、促和谐的作用。

(三)强化措施保障,有效提升管理水平

1、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增长。按照中央和省市严控总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以2012年底机构编制数为基数,坚决守住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底线。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着力在控、减、调上下功夫,通过政府机构改革适当压缩现有行政机构数,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精简事业单位数量。推行机构新设、新建撤一建一模式。推行财政供养人员瘦身管理,适当压缩刚性用编需求,严格控制一般用编需求,严控招录用编、规范政策安置用编、压缩调动用编,严控编外用工指标。

2、调整优化编制资源。把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在保重点、保民生、保基层的刀刃上,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减编控编任务,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凡是市场能提供、社会能承担的公共服务,一律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通过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加快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推进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化工作,不断拓展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转移给社会组织。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建立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机制,切实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的保障和监督措施。

3、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贯彻实施《江阴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起草并出台《江阴市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严格对机构的设立、调整、撤销、合并等事项的规范管理,规范编制使用。加强对乡镇、街道和开放园区编外用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用编计划年度申报制。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管理相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探索实行机构编制事项公开制度。用好江阴市机关事业单位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资料信息库,同时强化系统功能建设,适应中央编办对机构编制工作核查的要求,实现数据自动选择抓取对接

4、强化机构编制督查工作。一是做好党政机关主要干部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强化审核结果运用。二是深化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工作,坚持把专项督查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基本手段。助推改革,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积极跟进。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继续深入推进在编不在岗和党政机关借用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确保全面整改到位。推行机构编制督查情况通报制和违规情况整改通知制,纠正机构编制违规行为。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建立机构编制每月核查制度,全面、即时掌握我市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变动情况,确保只减不增目标的实现。

5加强机关绩效管理。按照省、市要求,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考评方法和任务分工,在规范程序、结果运用、信息化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探索建立江阴特色的市级机关绩效管理基本制度和工作体系,形成覆盖全市、导向明确、规范管用的机关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对政府部门自身的管理,制定规范奖惩办法。有序组织公众参与评价,探索第三方评估,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挂“监督检查科”牌子、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市本级预算的通知》澄财预(201574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增收节支、开源节流,有保有压、有促有控,创新方式、提高绩效,重点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部门中心工作,结合我办业务工作实际情况,精打细算、从严办事,从严从紧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

五、2015年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说明

(一)江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收支预算总表

江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收支总预算26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33万元,项目支出56万元。

1、收入预算

财政拨款260.33万元,其中包括财政经常性拨款204.33万元,财政专项拨款56万元。

2、支出预算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3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性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2.96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按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3.6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45.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2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生活补助等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3)项目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年报、机构编制业务培训、机构改革调研、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等工作发生的费用支出。

(二)江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5年市编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6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227.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96万元

 

 

 

江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

附件:

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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