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2-13 文章来源:江阴市编办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职能转变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及有关配套措施,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三)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事项;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各镇(街道)、开放园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研究提出市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领导职数核定、编制分配方案;按权限审核、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内(下)设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管理市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中层职数。

(五)按权限负责审核、报批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副局(科)级及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变更规格,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事业单位的设立、分设等机构编制事项。

(六)审核、审批全市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编制结构、经费渠道形式等事项;参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界定工作,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

(七)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负责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专用中文域名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的注册审核工作。

(八)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负责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单位、人员编制状况;牵头并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工指标的审核、报批工作,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控制约束机制。

(九)组织实施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参与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五方联审”,具体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机制;负责办理机构编制举报、投诉事项,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

(十)组织开展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机构编制配置情况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和事业机构运行体制机制的研究和评估工作。

(十一)开展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和理论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订工作;承办报送市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责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修改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着眼于当好改革的牵头者和推进者,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1、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集中审批、分类监管的原则,整合部门审批职能,组建行政审批局,将市场准入和建设投资两大领域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集中审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我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以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统筹推进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和住建等领域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责整合,实行部门内部综合执法,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加快实现执法重心和力量下移,推动执法人力、物力和服务资源向基层集聚。着力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围绕投资管理、信用管理、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关键领域,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完善审批信息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机制,推进行政机关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在推进行政审批局的同时,继续推进“多评合一”、“多图联审”以及“联合测试”、“联合勘测”、“联合验收”,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深化完善权责清单工作。严格清单管理,加强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清单网上运行。严格执行《江阴市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确保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公开、时限缩短、自由裁量权压缩。切实用好用活清单,充分发挥清单在管理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的取消、下放、承接工作,对公布取消的项目,要及时停止审批,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承接下放的项目,要抓紧完成工作衔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受理、审查、发证等所有审批环节承接到位,不断提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的优势,运用互联网思维,借鉴与创新并进,先行先试,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建立大数据库,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推进全市审批服务“一张网”建设,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破解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全面建设完成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统一话务平台,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

2、深化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构建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研究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差别化管理模式,研究公立医院备案制管理的新方法。针对重要领域“结构性缺员”问题,研究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创新的办法。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法人绩效评估、理事会章程建设。推进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做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待改革试点方案获得上级批准后,按时序进度全力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激发市场活力。结合简政放权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对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推进中介服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与主管部门“五脱钩”。对行业协会商会使用事业编制、行业协会商会与事业单位合署办公、行业协会商会设置为事业单位等情况进行清理规范。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事业单位监管服务体系。研究出台《江阴市事业单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加强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建立常态化核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定期抽查机制。

3、深化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徐霞客镇完善“集中高效审批、强化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基层治理架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前台+后台”运行机制、数字化指挥平台、权力与责任清单、信息共享系统、制度化的沟通交流与协调配合等监管服务机制,继续完善审批服务“一张网”建设和“一门式”政务服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扩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二)着眼于优化执政资源配置,切实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1、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持续推进控编减编。认真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红线”要求,深入分析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严控编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编制使用效率的政策建议,努力做到增减平衡,确保机构编制总量不突破2012年底数。配合做好省以下审计、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建立机构编制事项前置评估制度,增强控制约束力。对确需增加的机构编制需求,加大动态调控、余缺调剂力度,推动编制资源向中心工作、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认真执行《江苏省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规范我市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搞好临港经济开发区、综保区和徐霞客旅游度假区机构编制调整工作。做好纪检派驻机构和巡查机构的设置工作。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职数联合预审制度,健全机构编制核查长效机制,完善“五方联审”、12310受理监督机制,开展控编减编自查和专项督查,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2、进一步完善机关绩效管理。完善我市机关绩效管理基本制度体系,突出简政放权、服务基层、创新创优和党委政府重点领域改革等事项的考核权重,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加强机关绩效管理规范化建设,推进考评工作公开、透明。健全绩效管理结果综合运用机制。完善绩效评估结果与机构编制工作、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挂钩的配套措施,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积极探索绩效考核创新手段,进一步提升机关绩效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完成建设绩效管理信息系统。

(三)着眼于为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保障,倡树特色工作理念和方法制度

1、倡导一种好理念,即“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合作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五种意识,这是我们编办最大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融入中心工作;树立创新意识争取各项工作在无锡甚至全省创出经验,趟出路子;树立合作意识,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树立服务意识,及时帮助基层和部门解决实际问题;树立廉政意识,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放松。

2、建立一套好制度,即讲规矩、守规矩、按规矩办事,这是我们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操守和职责要求。机构编制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都很强,按制度、守规矩办事是基本要求。要建立一套完备的政策体系,确保了各项改革和管理能够于法有据;要健全一批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明确管理权限、规范工作程序、严明管理纪律,确保做事有章可循;探索建立一系列灵活适用的工作机制,实现工作运转规范高效。

3、打造一支好队伍,一支忠于职守、作风优良、能打硬仗的干部队伍,这是我们机构编制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面对大量艰巨繁重复杂的任务、面对各种压力挑战和考验,要迎难而上,积极作为。要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勇于吃苦,乐于奉献。要求真务实抓好落实,面对急事难事,能够做到快速反应,积极行动,确保做到政令畅通,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各项改革。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行政机构编制科(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牌子)、事业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挂“机关绩效管理科”牌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保持与部门履行职责行政职能和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部门财力相适应,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发展的机构编制业务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有保有压,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逐步实现以结果作为衡量资金使用成效的主要依据,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强化激励约束。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按照在职在编人员的实际情况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市财政局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核定。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结合2017年工作重点统筹安排,整合专项资金,细化预算编制。

 

第二部分  江阴市编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江阴市编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江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澄财预﹝20176号)填列。

江阴市编办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69.8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22.64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69.8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69.8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69.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64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总计469.8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6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111.96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51.15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0.68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根据住房公积金政策,职工工资基数调整导致住房补贴及提租补贴支出增加。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90.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2.84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7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信息化部门专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江阴市编办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江阴市编办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69.8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9.81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江阴市编办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江阴市编办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69.8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90.01万元,占83%

项目支出79.80万元,占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江阴市编办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江阴市编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9.8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2.64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江阴市编办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江阴市编办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69.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2.64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38.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16万元,增长43.2%。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7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8万元,增长59.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8.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8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6.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6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4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江阴市编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90.0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3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29万元、津贴补贴6.83万元、奖金48.5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5.56万元、绩效工资131.68万元、住房公积金28.81万元、提租补贴6.64万元、购房补贴15.7万元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5万元。

(二)公用经费53.4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费用15.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42万元和办公设备购置1.4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为空,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与上年相同。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江阴市编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69.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64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江阴市编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90.0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3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29万元、津贴补贴6.83万元、奖金48.5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5.56万元、绩效工资131.68万元、住房公积金28.81万元、提租补贴6.64万元、购房补贴15.7万元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5万元。

(二)公用经费53.4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费用15.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42万元和办公设备购置1.47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1.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4万元,降低2.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交通补贴后,交通费减少。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江阴市编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接待费用支出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支出6万元,与上年相同。

江阴市编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5万元,与上年相同。

江阴市编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0万元,与上年相同。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情况。

江阴市编办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47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采购便携式计算机0.42万元,采购台式计算机1.0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项目。

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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