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7-28 文章来源:市编办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江阴市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江阴市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职能转变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及有关配套措施,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三)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事项;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各镇(街道)、开放园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研究提出市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领导职数核定、编制分配方案;按权限审核、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内(下)设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管理市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中层职数。

(五)按权限负责审核、报批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副局(科)级及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变更规格,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事业单位的设立、分设等机构编制事项。

(六)审核、审批全市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编制结构、经费渠道形式等事项;参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界定工作,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

(七)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负责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专用中文域名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的注册审核工作。

(八)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负责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单位、人员编制状况;牵头并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工指标的审核、报批工作,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控制约束机制。

(九)组织实施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参与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五方联审”,具体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机制;负责办理机构编制举报、投诉事项,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

(十)组织开展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机构编制配置情况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和事业机构运行体制机制的研究和评估工作。

(十一)开展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和理论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订工作;承办报送市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责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修改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行政机构编制科(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牌子)、事业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挂“机关绩效管理科”牌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放管服”,改革有突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一是完成各类清单编制工作。公布责任清单,确认责任事项785项,具体工作事项4285项,其中依法设定3362项,依规范性文件设定155项,依“三定”规定设定768项。完成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摸底,编制《江阴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保留共18个单位和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3项。编制《江阴市行政权力办事指南》,涉及 38个市政府部门编制的办事指南6940项,8个垂管部门编制的办事指南575项,共计7515项。编制《江阴市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涉及35个部门共317项。编制《江阴市行政事业机构清单》,涉及44个部门。做好省审改办下发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意见征求和反馈。二是做好行政权力事项取消、承接、下放工作。今年我市前后分两次对应取消、承接、新增共39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31项,市承接4项、新增4项,涉及16个部门,确保取消和承接事项彻底放、不截留、接得住、管的好。三是开展“问诊于企”活动。召开“放管服”改革企业座谈会,协助省审改办发放问卷调查,了解反馈企业意见建议,完成《关于“问诊于企”专题调研活动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出台《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编制《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313项,“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正逐步建立。完善“一主五辅”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投资管理、市场秩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五是认真开展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试评价工作。高效完成开办企业、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电力开通等5个方面数据及行政审批案例的统计分析评价工作。六是积极筹备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相关方案已初步制定完成,涉及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的行政许可事项和与行政许可相关联的行政权力和管理事项正在梳理中。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徐霞客镇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权力下放,对下放审批权限实行清单式管理。抓好徐霞客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局两个“窗口”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行,建成全省首个“一门式”政务服务大厅,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科学配置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的人员编制和岗位职数,完善组织架构,整合登记职能,明确时序推进,构建了起“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法治保障、方便快捷”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推进我市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三定”工作,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研究公立医院备案制管理工作,草拟江阴市公立医院备案制管理相关意见文件,为备案制管理工作推进奠定基础。探索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确定江阴市人民医院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江阴市中医院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价试点。稳妥推进“一证一码”制度改革,部署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下移执法重心,新设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新桥、月城分局,推动市场监管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调整住建局机构编制,加大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力度。

(二)着力“控调减”,管理有规范。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挂牌成立江阴华西干部学院强化对华西发展成果进行研究运用。做好全市各类学校核编工作,根据区域、城乡、学校类别和生源数量等情况重新核定各学校编制员额,优化师资资源,减轻师资结构性矛盾。进一步明确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职数的配备,服务司法体制改革。整合优化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资源,组建成立“江阴市妇幼保健院”,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持续开展控编减编工作,不折不扣的执行严控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守住“只减不增”的“红线”。规范完善编外用工管理工作机制,出台《江阴市开放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推进镇(街道)、园区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健全职数预审制度,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对接中编办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每月及时报送核查数据,全面、即时掌握我市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变动情况。完善机关绩效考核机制,健全指标体系,突出重点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完善江阴市机关事业单位信息系统的功能模块,初步建设完成内部公文OA系统和市级机关绩效考核系统。

(三)提升“精气神”,队伍有活力。加强队伍建设,调整内设科室,进一步壮大队伍力量。加强教育,倡导“五种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机关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得到了提升。加强考核,开展编办自身绩效考核工作,为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信息宣传工作对比去年有了明显进步。加强培训,今年在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功举办两期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使全市机构编制干部业务能力得到拓展。

 

第二部分 江阴市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公”经费合计比上年减少4.59万元,下降58.1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经费下降5万元,公务接待费增长0.41万元。

  

  

  

  

 

第三部分  江阴市编办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49.3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4.81万元,增长47.56%。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449.3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49.31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144.81万元,增长47.56%。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449.3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2.8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141.69万元,增长54.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46.42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8.12万元,增长21.20%。主要原因是根据住房公积金政策,职工工资基数调整导致住房补贴及提租补贴支出增加。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本年收入合计449.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3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本年支出合计44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98万元,占88.58%;项目支出51.33万元,占11.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49.3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4.81万元,增长47.56%。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编办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449.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4.81万元,增长47.56%。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江阴市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7.17万元,支出决算为44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6.70万元,支出决算为35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3.83万元,支出决算为2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住房公积金政策,职工工资基数调整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38万元,支出决算为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住房公积金政策,职工工资基数调整导致提租补贴支出增加。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26万元,支出决算为1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住房公积金政策,职工工资基数调整导致购房补贴支出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7.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1.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6.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编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4.81万元,增长47.56%。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江阴市编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7.17万元,支出决算为44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7.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1.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6.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3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有出国学习考察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3.公务接待费3.31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1万元,完成预算的55.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今年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增加0.41万元,增长14.14%,主要原因是外省市来调研考察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批次增多。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189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外省市学习交流、本市相关工作部门间业务交流等。

江阴市编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会议数量,节约会议成本。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47个,参加会议800人次。主要为召开徐霞客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评估工作推进会、全市行政权力办事指南编制工作会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座谈会等相关业务工作会议以及编办工作例会。

江阴市编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3.40万元,完成预算的1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注重对机构编制业务工作的知识更新培训。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140人次。主要为机构编制工作业务培训班和事业单位法人业务培训班。

十、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6年度全口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相同。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81万元,其中:办公费8.33万元,印刷费2.90万元,邮电费0.86万元,物业管理费0.10万元,差旅费1.73万元,维修费0.03万元,会议费0.71万元,培训费1.08万元,公务接待费3.31万元,劳务费1.60万元,工会经费2.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8万元。今年比2015年减少3.39万元,降低6.75 %。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和差旅费等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2016年江阴市编办决算公开表(13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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