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江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7-27 文章来源:市编办

江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职能转变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及有关配套措施,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三)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事项;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各镇(街道)、开放园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研究提出市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领导职数核定、编制分配方案;按权限审核、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内(下)设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管理市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中层职数。

(五)按权限负责审核、报批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副局(科)级及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变更规格,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事业单位的设立、分设等机构编制事项。

(六)审核、审批全市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编制结构、经费渠道形式等事项;参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界定工作,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

(七)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负责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专用中文域名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的注册审核工作。

(八)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负责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单位、人员编制状况;牵头并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工指标的审核、报批工作,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控制约束机制。

(九)组织实施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参与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五方联审”,具体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机制;负责办理机构编制举报、投诉事项,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

(十)组织开展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机构编制配置情况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和事业机构运行体制机制的研究和评估工作。

(十一)开展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和理论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订工作;承办报送市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责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修改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科、机构编制管理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监督检查科(挂“机关绩效管理科”牌子)。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市编办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江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举全市之力,全速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地结硕果

一是推行“不见面审批”,迈向“2440”目标。出台《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推行审批服务“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出台我市“《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实施方案》,公布“不见面审批(服务)”审批服务事项共1045项,80%左右审批服务事项已实现“不见面”或“见一次面”。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个工作日内企业注册开业、4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40个工作日内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的“2440”改革目标,出台《关于推行2440改革的意见》,为尽快实现“2440”目标,成立3个攻关组,分别由市场监管局、国土局、住建局局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任组员,对“2440”集中攻关。采用承诺制办法解决银行贷款环节问题,缩短办理时间。开发电子审图系统,取消环评审批意见前置环节,减少土地挂牌等待时间,将监理合同备案、抗震设防要求许可改为即办,各类设计审核时限平均压缩25%,各类施工图审查时限平均压缩30%,初步实现2440目标。

二是推进“许可权集中”,加快“集中批”“联合审”。在全市域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出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确定赋予市行政审批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69项,完成《江阴市行政审批局三定方案》。对12类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登记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加快行政事权下放,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实现新办企业的“2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登记业务全部进驻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全域通办”。推进“集中批,联合审”,探索规划报建承诺制,施工图审查实行多图联审;优化基建联审方案和施工图批前批后抄告环节,减少工业项目规划的抄告等待时间,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切实减少由申请人提供各类证明和材料,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三是推广“五个一集成”,升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开展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推进行政审批“五个一”集成改革,努力打造市镇联动、特色鲜明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江阴模式”。将市级准入建设投资和权证办理等需要集中的许可事项全部集中,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推进“一窗综合受理”;统一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定位、运行模式、管理体制,实现市域一体、无差异的政务服务,推进“一城全域通办”;在“四级四同”基础上,编制行业联合审批标准,实现审批事项依据、运行环节等目录标准“全一致”,推进“一体标准审批”;整合各部门各系统政务信息资源,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推进“一网数据共享”;建立以权责清单为边界,双随机抽查为抓手,信用监管为核心,网格管理为依托,综合执法为支撑,以线上线下制度链为保障,“一网可查、一网可管、一网可控”的闭环监管模式,推进“一环监管保障”。

重集成效应,着力创新县域治理体系积累新经验

一是构建新型政府权责体系。遵循法治思维,推进权力下放,赋予基层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效激发行政活力。编制市县同权需求清单1311项,经两轮与无锡对接,形成除省级和垂管部门委托设区市行使职权外的《江阴市县级集成改革试点赋权清单》,确认需无锡赋权事项317项,需省委托赋权事项58项。编制《江阴市赋予镇(街道)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75项,《行政处罚权限清单》784项,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赋权清单163项。编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及相关职权调整事项清单,调整行政权力686项,相关职权事项调整20项。明确市级和镇街的职责边界,制定《商事登记行政权力下放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市行政审批局和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研究制定行政审批现场踏勘工作实施方案。理顺综合执法改革中各主体权责关系。市级和镇街、开发区新型权责体系基本构建完成,正按新的权责体系运行。

二是构建新型政府组织体系。印发《江阴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人员管理操作口径》,全面形成资源配置优化、管理扁平高效、人员编制精干的基层党政架构。市级和镇街、开发区新型权责体系基本完成构建,高新区实行“区街合一”,临港开发区形成1个开发区加4个镇街的行政管理架构。17个镇街职能机构由30多个精简为7—10个,2个开发区职能机构精简为10个。编制《江阴市镇街“三大平台”建设标准规范》,统筹推进镇街管理服务指挥中心、综合执法局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市17个镇街全部实行许可权相对集中和处罚权相对集中,以镇街名义实施赋予的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截至8月底,各镇街、开发区均已按“三定”方案调整机构职能并实际运作,行政和事业人员进行统筹使用并完成任职。组建集网格化管理指挥平台、行政服务监管平台、综合执法协调平台和应急管理联动平台于一体的市级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重组成立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推进基层治理“一张网”建设,完成市、镇街、村社三级网格划分,市级和17个镇(街道)、300多个村(社)“治理一张网”全部完成,设定一级网格17个,二级网格269个,三级网格1958个。

三是构建新型综合执法体系。制定《江阴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和《江阴市综合执法队伍整合方案》。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统分结合的原则,整合政府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和资源,调整相应执法体制和执法主体,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综合执法体制。市级重点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规划国土、农林水利、安全生产、建设管理、卫生监督等7大领域推进综合执法,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目前,7支综合执法队伍已基本完成相关队伍整合和人员划转,初步完成“三定”方案的制定。明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承担全市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集中指挥和跨区域执法等职责。统筹调整市级以上驻镇(街道)执法机构,各镇(街道)全部组建综合执法局,按网格进行综合行政执法,实现“一个镇街一支队伍”。法律规定确需保留的,探索双重管理以镇(街道)为主管理体制。理顺市镇层级执法职责关系,除跨镇(街道)、大案要案、需要技术力量支撑的执法事项由市级层面负责外,其余的都交由镇(街道)属地负责,真正建立市镇联动、权责统一、精简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

四是构建新型事业单位运行体系。我市为先行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试点地区,按照中央编办的统一部署,全面梳理职能职责、认真测算人员编制、专题调研走访,制定了《江阴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稳步推进了机构编制调整和人员安置工作。拟订我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将纳入改革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按照类别分别拟定改革具体办法,区分情况分步推进。选择个别直接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社会关注度较高、利益关联方较多的事业单位进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确定江阴市人民医院为法人治理试点单位。加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地开展业务活动、高效地提供公益服务,确定江阴市中医院为我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单位。

补能力之短,全面加强基础管理自身建设有提升

一是“两个加强”严格基础工作管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持续开展控编减编工作,在总量基数内,发挥“控”的功能,做实“减”的功课,守住“只减不增”的“红线”。规范完善编外用工管理工作机制,对各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和特定条线部门在各镇(街道)使用的编外人员数量指标进行严格控制。对高新区和12个乡镇街道的编外用工指标进行了核定,构建乡镇街道编外用工管理体系,控制编外用工规模,为后续编外用工管理的优化(网格化管理)奠定了基础。完善机关绩效管理。制定完善了2017年度市级机关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健全指标体系,突出重点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是“五个加强”提升自身能力建设。加强学习。在十九大闭幕后,迅速召开党的十九大专题学习会,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习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上下功夫,以此推动改革工作新发展,促进机构编制效益新提升。继续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连心富民、联企强市”大走访活动,开展“问诊于企,问需于企、问政与企”调研活动,集中对全市22家企业2016年度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大力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建设。突出规范化选人用人,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工作,调整编办内部机构,成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撤销事业机构编制和行政科(审改科),成立机构编制管理科,目前我办有5个内设科室,2017年有一名同志内部提拔到副主任岗位,三名同志提拔到科长副科长岗位,队伍干事创业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加强考核。开展编办自身绩效考核工作,为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加强培训。2017年上半年在南京大学举办一期机构编制业务能力提升研究班,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机构编制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加强宣传。徐霞客集成改革得到了中央编办、省委省政府,无锡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徐霞客模式”在全省推广,4月25日召开的全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会与会代表参观了徐霞客镇集成改革成果。目前为止,我办先后接待了55余批全国各地编办的同志近1000人来江阴学习考察。《江阴行政体制改革提了速》、《徐霞客镇集成改革创新基层治理》、《“从小商小贩到网上商场”政务服务让百姓办事更舒心》等10多篇文章分别被人民日报、新华日报、江苏经济报、新华网等多个中央、省级网络媒体发表和转载。

 

 

第二部分 江阴市编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03.3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4.03万元,增长12.02%。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503.3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03.34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54.03万元,增长12.02%。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503.3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3.1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30.21万元,增长7.50%。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后工资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6.35万元,为新增项目。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后机关事业单位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5.1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培训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5.15万元,为新增项目。主要原因是省编办组织赴美培训。

4.住房保障(类)支出58.74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2.32万元,增长26.5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后支出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相同。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本年收入合计50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3.3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本年支出合计50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29万元,占86.68%;项目支出67.05万元,占13.32%;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03.3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03万元,增长12.02%。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编办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 503.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03万元,增长12.02%。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江阴市编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9.81万元,支出决算为50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38.86万元,支出决算为37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9.80万元,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5万元,为今年新增项目。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后机关事业单位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1.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5万元,为今年新增项目。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参加省编办组织的赴美培训。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8.81万元,支出决算为3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后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64万元,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后提租补贴支出减少。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7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后购房补贴支出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2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84.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47万元、津贴补贴127.29万元、奖金114.2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82万元、住房公积金32.97万元、提租补贴6.06万元、购房补贴19.7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0万元。

(二)公用经费52.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69万元、印刷费4.04万元、邮电费1.04万元、物业管理费0.24万元、差旅费1.8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20万元、维修(护)费0.08万元、会议费1.43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6.88万元、工会经费3.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编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03万元,增长12.02%。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江阴市编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9.81万元,支出决算为50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2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84.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47万元、津贴补贴127.29万元、奖金114.2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82万元、住房公积金32.97万元、提租补贴6.06万元、购房补贴19.7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0万元。

(二)公用经费52.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69万元、印刷费4.04万元、邮电费1.04万元、物业管理费0.24万元、差旅费1.8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20万元、维修(护)费0.08万元、会议费1.43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6.88万元、工会经费3.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9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3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2.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7.2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7.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5.35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5.35万元,主要原因为参加省编办组织的赴美培训;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有因公出国计划。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国际旅费1.10万元;境外用汇3.14万元;其他费用1.1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7.22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决算数相同;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22万元,完成预算的120.33%,比上年决算增加3.91万元,主要原因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调研考察的批次人次增多。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调研考察的批次人次增多。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外省市学习交流、本市相关工作部门间业务交流等,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422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外省市学习交流、本市相关工作部门间业务交流等。

江阴市编办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63万元,完成预算的32.6%,比上年决算增加0.92万元,主要原因为会议批次和人次增多;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节约会议成本。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3个,参加会议700人次。主要为召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部署会、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等。

江阴市编办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2.43万元,完成预算的62.15%,比上年决算减少10.97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班次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培训班次减少。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60人次。主要为培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控编减编有关工作和绩效管理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20万元,比2016年增加5.39万元,增长11.51 %。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2.10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与2016年相同。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6年相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