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2-01 文章来源:

 

 

 

 

 

 

 

江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职能转变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及有关配套措施,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三)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事项;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各镇(街道)、开放园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研究提出市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领导职数核定、编制分配方案;按权限审核、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内(下)设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管理市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中层职数。

(五)按权限负责审核、报批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副局(科)级及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变更规格,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事业单位的设立、分设等机构编制事项。

(六)审核、审批全市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编制结构、经费渠道形式等事项;参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界定工作,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

(七)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负责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专用中文域名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的注册审核工作。

(八)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负责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单位、人员编制状况;牵头并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工指标的审核、报批工作,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控制约束机制。

(九)组织实施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参与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五方联审”,具体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机制;负责办理机构编制举报、投诉事项,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

(十)组织开展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机构编制配置情况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和事业机构运行体制机制的研究和评估工作。

(十一)开展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和理论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订工作;承办报送市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责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修改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5个,包括综合科、机构编制管理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监督检查科(挂“机关绩效管理科”牌子)。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江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三、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以集成改革的深化拓展助推高质量发展

督促指导赋权事项承接工作。对无锡市政府赋权我市“市县同权”事项,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权责一致原则,对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确保承接落实到位。对赋权镇(街)、开发区事项,督促强化对接,建立配套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行政效率,确保权力接住管好、运行顺畅高效。同时根据实际承接情况,对赋权清单适时进行调整。

全面加强镇街行政能力建设。全面完成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定期对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督查调研,完善和强化镇街承接权限的能力和水平。继续督查、及时总结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针对全市镇、街道和开发区复制徐霞客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定期对“三大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以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并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验总结和成效宣传。

推进徐霞客镇、周庄镇镇级综合改革。根据制定的综合改革方案内容,指导两镇稳步推进,精准落实。对各项改革任务的进展情况、改革举措等及时跟踪,根据改革进度要求,稳扎稳打,及时推进到位。协助徐霞客镇和周庄镇着力落实改革任务责任,全面彰显改革经验成果,不断将基层治理改革推深做实,及时做好改革成效宣传工作,为江阴乃至全省的镇级集成改革试水破冰。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的基础上,把原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管等职能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协调指导、业务培训、法律法规宣传、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职责。开展“回头看”,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不断完善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明确市级机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与综合执法局建立配合协调机制,实现监管执法无缝衔接。进一步完善镇(街)网格巡查运行机制,设置科学的巡查工作量化指标,对巡查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完善巡查流程管控。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引入高素质的专业执法人员,通过定期组织集中培训、考试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统筹推进重要领域改革。按照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要求,配合做好环保系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体制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领域内综合执法和区域综合执法。发挥综合执法系统作用,加强执法监管。

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部署启动全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推动生产经营状况较好和经济效益一般但具有发展潜力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方式。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切实加强事业单位党的领导。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探索人员编制备案管理试点。继续做好政府转变职能和机构改革中涉及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工作,重点推动因政策调整取消收费、经费来源不足的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探索事业单位监管方式。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归集内容、职责等要求。建立完善事业单位信用监管平台,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章程建设、事业单位法人绩效考评等试点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加强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运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二)以营商环境的提升改善助推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拓展网上服务深度。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推动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提升网上服务高度。按照“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统一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内容及程序,推行“清单式”受理,在政务服务网江阴旗舰店上线通用和个性化结合的在线填报系统。扩展网上服务广度。建设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统一门户和村(社区)网上服务站点,建成覆盖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20项改革措施,进一步推动“协同、联动、全链条”放权,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创新利企便民审批服务,以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导向,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出、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

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全面巩固提升“2440”改革成效,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有效措施,优化电力报装、推进纳税便利化、优化用水报装、优化用气报装、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深度,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实现开办企业一网通办,推动施工许可流程深度整合,推行水电气暖一站办结,加快不动产登记一体办理,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创新优化纳税服务方式,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捷高效。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划转市行政审批局相对集中许可事项以及开发区、镇街赋权事项的承接情况进行督导服务,确保权力运行有序。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构建审管联动机制。适时优化调整对乡镇、街道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赋权事项,推动治理重心下移。

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加快构建科学有效监管体系。推进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调整我市权力清单,出台《江阴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18年版)》。科学确定审批、监管、执法的部门职责定位,厘清责任边界。建立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清单,明确监管重点目标、环节和举措,健全事中事后互联网监管体系。

不断创新行政监管方式。健全行政审批与监管、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强化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功能应用,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建立健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三)以机构职能的优化配置助推高质量发展

统筹抓好党政机构改革。着力构建“集中高效审批、分类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基层治理架构,研究深化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总体思路。根据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推进机构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着眼健全新型党委和政府权责体系,稳步推进我市党委和政府机构改革,建立符合江阴县域特点的党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统筹调配盘活编制资源。进一步完善我市机构编制管理,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优化事业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严格控制新增设事业单位,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编制统筹调剂使用制度,促进事业编制在更大范围、以更多方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推进机关绩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围绕省委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完善2018年度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并出台2018年度市级机关绩效考核方案。

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规范管理各项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使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推动与中央核查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和定期报送。按照上级部署,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完善机构领导职数预审制度。严格执行领导职数核定标准和管理规定,规范落实股级职数预审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领导职数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加强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将机构编制管理责任纳入巡察内容,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审计的有效方式,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强化违规问题纠正处理。

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标准化,推行简易注销,对分类改革中事业单位转为其他类型机构或进行合并等情形,适当简化清算公告程序和注销登记文件材料。创新服务举措,实现事业单位登记“不见面”。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00.2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6.45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00.2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500.2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00.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45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同。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同。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500.2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5.0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与上年相比减少46.71万元,减少11.9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1.38万元,增长61.28%。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类)支出98.9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41.78万元,增长73.0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购房补贴支出增加。

4.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57.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45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单位专项增加。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本年收入预算合计500.2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0.29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00.2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57.29万元,占91.40%;

项目支出43.0万元,占8.60%;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0.2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45万元,增长3.40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00.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45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02.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71万元,减少14.1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降低。

2.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3.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0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0.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0万元,增长15.1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提高。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08万元,比上年增加16.08万元,为今年新增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7.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4万元,增长16.81%。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调整缴费基数后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31.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26万元,增长485.40%。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调整缴费基数和比例后提租补贴支出增加。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30.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8万元,增长50.93%。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调整缴费基数和比例后购房补贴支出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57.2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01.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54万元、津贴补贴207.18万元、奖金20.7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2.55万元、伙食补助费6.34万元、医疗费0.80万元、住房公积金37.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5万元。

(二)公用经费55.4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费用20.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0.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45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57.2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01.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54万元、津贴补贴207.18万元、奖金20.7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2.55万元、伙食补助费6.34万元、医疗费0.80万元、住房公积金37.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5万元。

(二)公用经费55.4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费用20.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8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与上年相同。

江阴市编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5.00万元,与上年相同。

江阴市编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00万元,减少50.00%主要原因是节约培训成本。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编办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5.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5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上下班交通补贴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38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38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江阴市编办2019年预算公开12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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