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06-19 文章来源:

 

一、适用范围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销登记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十四条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等相关规定。

三、受理和决定机构

江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2、因合并、分立解散;

3、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

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5、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五、申请材料目录

事业单位应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1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2

登录“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按规定填写完整,市登记管理机关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由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举办单位盖章确认。

2

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1

机构编制部门、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或举办单位批准撤销或解散的文件。

3

清算报告

原件

1

清算报告由清算小组出具,并由举办单位、被撤销单位、债权债务承接单位三方共同盖章(举办单位与债权债务承接单位为同一单位的,只盖一次)确认后生效。清算报告要明确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债权债务处置及归属。(债权债务归属务必明确:XX单位注销后,其债权债务转由XX单位承担。)

4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原件

1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由清算组发布,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公告载体为报纸或网站等公开媒体。

5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原件

 

 

 

注: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填表说明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填写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

2、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有多个名称的封面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相应公章;内表的单位名称栏中依次填写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分别括起)。

3、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4、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日期。

5、注销理由:详细填写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和文件依据。

6、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清算组织负责人应确认提交的清算报告的真实性,签署“清算工作结束,清算报告属实”的意见,并签名、注明日期。

7、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注销登记”的审核意见,签字,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8、审批机关意见: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撤销的,填写决定撤销该单位文件的标题和文号;审批机关和举办单位为同一单位的,此栏不填。

9、送件人、送件日期、联系人:按实际情况填写。

10、联系电话:务必填写手机号。

六、申请接收

网上申报系统接收。

请通过https://180.101.234.208/sydjweb/home访问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点击首页快捷入口“注销”按钮,进入事业单位注销页面。

七、基本流程

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核准、现场收缴证章、网上公告。

八、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

经核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终止法人资格,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印章予以收缴。

十一、结果送达

在承诺办理时限内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结通知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办结通知,事业单位自行登录申报系统相应业务查看。

十二、办公地址、咨询途径

办公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423办公室

办公电话:8686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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