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十四条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章等相关规定。
三、受理和决定机构
江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
1、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2、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3、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刊载的举办单位因机构改革和名称发生变化的按照审批文件规定,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
五、申请材料目录
(1)变更名称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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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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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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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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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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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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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2
|
登录“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按规定填写完整,市登记管理机关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由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举办单位盖章确认。
|
2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原件
|
1
|
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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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审批机关的批复文件
|
原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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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名称变更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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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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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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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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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2
|
登录“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按规定填写完整,市登记管理机关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由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举办单位盖章确认。
|
2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原件
|
1
|
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提交。
|
3
|
审批机关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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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
复印件
|
1
|
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的依据文件和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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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关部门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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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复印件
|
1
|
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调整的,需出示有关部门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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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3)变更住所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要 求
|
1
|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2
|
登录“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按规定填写完整,市登记管理机关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由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举办单位盖章确认。
|
2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原件
|
1
|
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提交。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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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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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复印件
|
1
|
1、使用自有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2、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示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3、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提交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
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5、使用国家划拨房屋的,提交相关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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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4)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要 求
|
1
|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2
|
登录“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按规定填写完整,市登记管理机关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由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举办单位盖章确认。
|
2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原件
|
1
|
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提交。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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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
原件
|
1
|
登录“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按规定填写完整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市登记管理机关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粘贴二寸免冠照片,由举办单位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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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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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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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
复印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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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单位下发的行政职务任职文件。
2、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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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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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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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
复印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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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下发的行政职务免职通知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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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5)变更经费来源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要 求
|
1
|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2
|
登录“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按规定填写完整,市登记管理机关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由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举办单位盖章确认。
|
2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原件
|
1
|
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提交。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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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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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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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由举办单位盖章确认的经费来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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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变更开办资金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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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要 求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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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2
|
登录“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按规定填写完整,市登记管理机关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由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举办单位盖章确认。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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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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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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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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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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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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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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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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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由举办单位盖章确认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样式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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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变更举办单位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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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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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要 求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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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2
|
登录“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按规定填写完整,市登记管理机关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由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举办单位盖章确认。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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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原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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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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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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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的批复文件
|
原件或
复印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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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政府机构改革或其他机构调整造成举办单位名称变化或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变化的,提交机构编制部门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事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行政审批变更举办单位的,提交相关行政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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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填表说明
(一)《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填写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
2、单位名称:封面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并加盖公章(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相应公章)。如变更名称,内表的单位名称栏中依次填写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分别括起。
3、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仍由现任(即变更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
4、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5、变更事项:按照拟变更登记情况,从下列事项中选择填写: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
6、现登记情况:按照法人证书上的相应内容填写(若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填写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全部内容)。
7、拟变更情况:填写拟变更的内容。
8、变更理由:逐一填写每项变更的理由(并写明依据文件的文号),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变更开办资金的,再加盖举办单位财务部门公章。
9、联系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0、联系电话:务必填写手机号。
(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民族: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身份证明的信息相一致。
2、户籍所在地:填写居民身份证上的“住址”。
3、家庭住址:填写现居住地地址。
4、现任职务:填写现在所任的行政职务。
5、曾用名、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技术职称、本人简历:与人事档案相关内容一致。
6、照片:贴2寸彩色证件照片。
7、所在单位: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8、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由举办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签字,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注明日期。
六、申请接收
网上申报系统接收。
请通过https://180.101.234.208/sydjweb/home访问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点击首页快捷入口“变更”按钮,进入事业单位变更页面。
七、基本流程
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核准、现场发(缴)证章、网上公告。
八、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
经核准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取得登记事项变更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予以收缴。
十一、结果送达
在承诺办理时限内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结通知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办结通知,事业单位自行登录申报系统相应业务查看。
十二、办公地址、咨询途径
办公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423办公室
办公电话:8686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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