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四部门联合出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使用意见
发布时间:2014-12-23 文章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为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近日,山东省临沂市编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使用工作的意见》,加强考核结果使用工作。

  一是明确使用原则。《意见》明确,按“一个统一、三个结合”,即“集体与个人相统一、激励与问责相结合、统筹民生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区别对待,建立考核结果使用的长效机制。

  二是细化使用措施。结合本市实际,实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四结合”,即与法人履职评价、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和绩效工资总量、干部管理使用和评先树优结合。

  三是严格有关要求。《意见》要求,各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及时整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并在系统内部加强对考核结果的使用。市事考办要加强监督检查,于每年5月份通报考核结果使用情况,督促市事考委各成员单位、各主管部门有效落实奖惩政策,切实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正确导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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