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首次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专项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02 文章来源: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参照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的要求,乐清市全面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并首次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此次专项巡察。

一是推送骨干,保障巡查力量。此次巡查工作从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审计局等单位抽调骨干力量,乐清市编委办选送原编委办主任(现任主任科员)任副组长和监督检查科专业工作人员一名参加此次巡查工作,确保巡查工作有力进行。

二是多方巡查,保证巡查质量。此次巡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账册资料、实地察看、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点开展巡察,在机构编制方面重点对机构职能设置、机构运行情况,中层领导配备情况,借用抽调及编外用工情况开展巡查。

三是深入调研,解决巡查问题。在此次巡查过程中,重点发现了乐清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低小散、事业单位履行行政职能、行政科室与事业单位合署办公、教育学区职能不清,行政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情况普遍等机构编制事项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已责令市教育局采取将低小散事业单位予以整合、事业单位原承担的行政职能还政予政等措施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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