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编办〔2017〕11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法人 年度报告直接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靖江园区管委会,市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以下统称“登记法规”),以及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年度报告直接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及公示工作即将展开,并决定自2017年起对事业单位实行年度报告直接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 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年度报告报送工作。事业单位是年度报告公示的主体,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监督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工作并受事业单位委托在相关网站公示其年度报告书。 二、实施时间 2016年度事业单位报送年度报告时间自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3月31日,逾期未申报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不再受理其年报材料,并按登记法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有特殊情况的事业单位应在年报结束前一个月内向登记管理机关作出书面说明。2017年4-5月,登记管理机关做好年报后续相关工作,并按照事业单位委托统一在相关网站公示其年度报告书。 三、具体事项 (一)报告内容 事业单位2016年度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况,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等;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产损益情况;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及社会举报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材料要求 事业单位报送年度报告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上一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加盖有本单位公章和有关人员签章); 3.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5.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申报方式 我市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申报工作均通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事业单位在线”(http://gjsy.gov.cn/)进行。事业单位应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或“二维码图片”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 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将打印好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报举办单位审查;将经过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并签署保密意见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表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选择“直接上传”,上传为附件;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网上提交;经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形式审核后进行公示。 从2016年度报告报送开始,年度报告将不再报送纸质件,各事业单位需对所有应提交和报送的材料(包括经过签字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进行扫描或拍照,在网上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时上传为图片附件,图片需清楚完整。年度报告纸质件由事业单位及举办单位自行留存,以备抽查。 涉密事业单位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工作要求 1.事业单位要重视年报,依法申报。事业单位要认真如实填写年度报告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报告书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凡涉及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登载事项与实际不一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再进行年报工作。已提交的年度报告在公示前如需修改,可联系登记管理机关退回,并在3月31日前再次完成提交。为保证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报送材料应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负责。 2.举办单位要严密审查,责任明确。举办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事业单位按时报送年度报告书,并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情况严密核查,按规定对年度报告的内容签署保密审查意见,经保密审查不能向社会公示的,应该事先与登记管理机关沟通确认。对于违反登记法规的事业单位,举办单位应积极配合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予处理和整改。 3.登记管理机关要服务到位,执法有力。年报期间,登记管理机关将做好岗位值守和答疑接待等相关服务工作。对符合形式要求的年度报告书,及时受理,年报结束后在相关网站公示。对不符合形式规定的年度报告书予以退回,根据情况提出应予实地核查或其他依照登记法规的处理建议。凡超过规定时间未申报或因申报材料不合格未被受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不再受理其年报材料,并依法进行处理。登记管理机关将年报情况载入事业单位诚信记录,作为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考核依据。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受事业单位委托在“江阴市机构编制网”(http://jybb.jiangyin.gov.cn/)年度报告公示专栏向社会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接受社会监督。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市机关大楼0433室,电话:86860433。 事业单位在年报和换证过程中或办理登记相关手续时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办联系,如要获得更详细信息,可以登录我办网站(江阴市机构编制网http:// jybb.jiangyin.gov.cn/),进行查询和下载有关表格文件。
附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江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一、事证第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本单位法人证书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二、( )年度:如2017年2月10日至3月31日报送的年度报告,应填写(2016)年度。 三、单位名称: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按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内容填写。 六、资产损益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科目的数额,以“万元”为单位。 七、网上名称:填写后缀为“.公益”的中文域名,没有的填“无”。 八、从业人数:填写实有在职人数,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等。 九、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上一年度是否按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及时间。具体格式如下(按是否发生变更分为两种情况填写): 1.发生变更:2016年度我单位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本年度共进行变更登记: (次) 变更登记的时间: 变更登记的原因(内容): (如事业单位自己不清楚变更信息,可联系登记管理机关帮助查询) 2.未发生变更:2016年度我单位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本年度未发生变更登记。 十、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上一年度内以下情况(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 1.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 2.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 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用数字说明); 4.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十一、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填写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文件,涉及多项的,应分别填写、并注明有效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与组织机构代码证无需填写) 填写举例:某杂志社期刊出版许可证(京期出证字第0001号),有效期自2015年5月22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十二、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填写本单位绩效考核情况,是否受到有关部门对单位的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考核及奖惩情况;“评估情况”填写是否接受过评估以及评估的结果,“诉讼投诉情况”填写是否有诉讼及社会投诉及具体内容。没有填“无”。 十三、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填写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没有填“无”。 十四、事业单位委托意见: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签署“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十五、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按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签名、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举办单位有保密部门的,由保密部门对年度报告书内容进行保密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保密部门印章;举办单位没有保密部门的,由举办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情况一(公示):签署“情况属实。该年度报告书已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的意见。 情况二(不公示):签署“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经保密审查不能向社会公示。”的意见。 (属于情况二的,举办单位应事先与登记管理部门沟通确认) 十六、填表人、联系电话、报送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请勿漏填。 |
|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