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销登记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十四条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等相关规定。 三、受理和决定机构 江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2、因合并、分立解散; 3、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 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5、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五、申请材料目录 事业单位应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注: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填表说明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填写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 2、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有多个名称的封面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相应公章;内表的单位名称栏中依次填写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分别括起)。 3、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4、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日期。 5、注销理由:详细填写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和文件依据。 6、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清算组织负责人应确认提交的清算报告的真实性,签署“清算工作结束,清算报告属实”的意见,并签名、注明日期。 7、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注销登记”的审核意见,签字,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8、审批机关意见: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撤销的,填写决定撤销该单位文件的标题和文号;审批机关和举办单位为同一单位的,此栏不填。 9、送件人、送件日期、联系人:按实际情况填写。 10、联系电话:务必填写手机号。 六、申请接收 网上申报系统接收。 请通过https://180.101.234.208/sydjweb/home访问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点击首页快捷入口“注销”按钮,进入事业单位注销页面。 七、基本流程 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核准、现场收缴证章、网上公告。 八、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 经核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终止法人资格,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印章予以收缴。 十一、结果送达 在承诺办理时限内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结通知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办结通知,事业单位自行登录申报系统相应业务查看。 十二、办公地址、咨询途径 办公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423办公室 办公电话:86860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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