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备案)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六、七、八、九、十四条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等相关规定。 三、受理和决定机构 江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 1、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2、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3、有稳定的场所; 4、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 5、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申请材料目录
注: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有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2、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填表说明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留空不填。 2、单位名称:填写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单位名称(有多个名称的封面只填写第一名称,内表的单位名称栏中依次填写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分别括起)。 3、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4、住所:填写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的,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 5、举办单位:填写举办单位规范全称。 6、经费来源:填写财政补助或非财政补助。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均可填“财政补助”。 7、开办资金:与举办单位出具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数额相一致。 8、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填写事业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及账号;没有的不填。 9、审批机关、批准文号:填写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机关全称和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文件文号。 10、执业许可证书:填写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的批准文号或证书号。执业许可事项,一般为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执业许可事项(如医疗、学历教育、出版、广告、人才交流、职业技能鉴定、司法鉴定等)。 11、机构规格、人员编制:按机构编制部门的批文填写,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不填。 12、从业人数:按实际情况填写。 13、网上名称:填写后缀为“.公益”的中文域名,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填。事业单位的中文域名一般由事业单位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申请。 14、分支机构简况:按机构编制部门批文填写,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分支机构的不填。 15、宗旨和业务范围:宗旨是指举办事业单位的主要目的,一般以一句话概括,后加句号;业务范围是对事业单位可以开展的业务事项的界定;宗旨和业务范围字数加起来一般不超过150字。 16、待登记法定代表人意见:拟任法定代表人应确认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签署“申请材料情况属实”的意见,并签名、加盖名章(没有名章的不盖)、注明日期。 17、举办单位意见:按权限由举办单位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的意见,并签名、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18、联系人、邮政编码:按实际情况填写。 19、联系电话:务必填写手机号。 (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民族: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身份证明的信息相一致。 2、户籍所在地:填写居民身份证上的“住址”。 3、家庭住址:填写现居住地地址。 4、现任职务:填写在拟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中的现任行政职务。 5、曾用名、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技术职称、本人简历:与人事档案相关内容一致。 6、照片:贴2寸彩色证件照片。 7、所在单位:填写拟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的名称。 8、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由举办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的审核意见,签字,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注明日期。 六、申请接收 网上申报系统接收。 请通过https://180.101.234.208/sydjweb/home访问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点击首页快捷入口“设立”按钮,进入事业单位设立页面。 七、基本流程 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核准、现场发证、网上公告。 八、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 经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被赋予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十一、结果送达 在承诺办理时限内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结通知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办结通知,事业单位自行登录申报系统相应业务查看。 十二、办公地址、咨询途径 办公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423办公室 办公电话:86860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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